“我的长安阁以及云漓军掌控了除被侵占领土外的整个中国,并且肃清了封建阶级势力包括反动势力,当然,关外的满清皇族以及手握兵权的名门望族除外,暂时就不处理他们。现在,我只是代为管辖,等到建国后,会逐步交接。”
“那洛阳阁,南川阁以及郢都阁呢?”
“那是我姐买的,她们实际控制,不过,她们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
孙中山虚惊一场,随后说道,
“我决定将大会地址定在上海,各行业,各民族,各地区的先进代表齐聚一堂,商议国家性质,国家宪法,国家都,国家机关的各项具体事宜,你说呢?”
陈欣苇想了想,道,
“那孙先生对国家性质,国家宪法以及国家制度有怎么样的定义呢?”
“制度崇尚民主,思想主张民族,国家重视民生。民生维系民主,民主维系民族,民族是一个国家利益承载的核心,一旦民族利益受到侵犯,就是国家利益受到了冲击,国家体制就是最好的维系体系以及反击体系。以民族核心利益为关键,国家性质必须民主,宪法核心是法治,国家制度需要民权,国家基础意义是民生,层级意义是民族。”
“民族是区域势力的核心以及最高层面,我们需要维护民族利益,不断巩固民族利益,但是民族本身的因素的高度限制,我们需要国家体制加以运转以及约束,国家的性质就是运转管理民族内部事务以及维护民族利益的最大单位,以及最为核心且公正的单位,国家性质不限于各种层面,但需要保护民族利益。”
“民族的不同时期,不同人群,不同组织,不同年段,不同年代,不同的统治阶级,其能力都会不同,或过于激进,或能力不足,或者无法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或者想要随意改变原有的准则,我们就需要宪法作为准则,来确定并且维系整个系统,宪法代表着最高的权威,不仅确定了什么是中国,中国的核心是什么,这套体制为什么存在以及最初的核心的权威是什么,宪法是国家运行的准则以及确定。”
“宪法确定了民族的利益和核心,制度就是宪法具体的形制体现,明确了国家,社会,利益,权利的具体架构以及实际法则,如果说宪法是精髓,那么制度就是骨头,至于骨头的空间就是历代当权者的权谋手段,制度按照利益以及阶级的要求或者准则,分配资源,人口,以及利益包括且不限于法制利益,制度还是目标的实行路径以及安排。”
“以民族利益为核心的,以民生利益为基础的民主性阶级性国家是中华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民族利益,核心权益,基础架构以及展方向的指导性纲领性权威性文件就是中华民国宪法,执行宪法及扞卫民族利益,确定阶级体系的可调整架构就是中华民国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