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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第1页)

慕容晴露出悲愤的表情控诉道:“你前几天也说没时间,结果我看到你有跟别人一起逛街。”区海平眼睛一瞪,“那是我弟弟,什么别人,你又不是不认识海翔。”“但是你跟他,都不理我,不公平……”区海平气恨的一扭脸,什么跟什么,海翔是我弟弟,你算哪根葱。当然,这句话区海平没有说出来。“走啦……一起去啦……”慕容晴走过来,拉着区海平的手摇晃着。区海平像是被蝎子咬了一下,连忙甩开慕容晴,瞪视着他。慕容晴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海平哥真的好帅,就是这么一瞪眼,都帅的要命。“那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慕容晴又提议。“刚刚不是一起吃过了吗?”慕容晴大叫:“那个不算!”“我说算就算。”说完,区海平转身走了。慕容晴看着区海平和他的同事做了交接,站在了宁静路的十字路口。阳光下,穿着淡蓝色交警制服的区海平,身姿挺拔,真的很帅。见区海平指挥起了交通,慕容晴嘟了嘟嘴,觉得不甘心,索性在路边的人行道上,一屁股坐了下来。不跟我去,好,我就在这里等你,等到你下班,然后就死缠着你不放,看你怎么办。(十一)“我想看电影。”听到李涟漪这样说,英黎不禁一愣。涟漪最怕人多的场合,怎么突然说出这样一句。坐在英黎办公室的一角,逗着笼子里的小仓鼠,李涟漪重复了一遍,“我想看电影。”英黎想了想,点头,“我陪你一起去。”“谢谢你。”李涟漪扬起小脸,对英黎微笑。看着花一般美丽的笑容,英黎有些心动。愿意陪在他的身边,是为的这笑容吧。这么样的想,有点对不住朋友。朋友是因为信任自己,才将这家族中最小、最宝贝的弟弟交给自己,让他跟自己做朋友,如果对他另有心意,似乎不对。低下头处理文件,英黎不时抬起头,看一眼安静的坐在房间一角的李涟漪。如果不是为的这只仓鼠,自己不可能会认识这传奇一般的美少年。独自去洗手间,要经过开放式的办公区,李涟漪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来消除自己心中的恐惧感。一向害怕人多的场合的自己,能够鼓起勇气穿过走廊,有一种小小的成就感。办公室里的其它人,不约而同的停下手中的工作,抬头,向美少年行注目礼。这个容貌漂亮到过份程度的少年,其美丽,远胜于时下流行的偶像。小小的面孔,用一只手就可以遮住整张脸,光泽亮丽的黑发、充满透明感的乳白色肌肤,略带忧郁的大眼睛、清秀的剑眉,挺直的鼻梁、像果实般润泽饱满的嘴唇,他的一切的气质和感觉仿佛都停留在了中性期的十六岁,让初次见到的人,会不由自主的怀疑李涟漪的性别。私下里,公司里的女性员工们都说,如果能有一个像李涟漪这样的小孩,就好了。英黎早已听过下属们的议论。有心不让涟漪再过来,可是,多让他接触人群,是好的,现在涟漪已经不再害怕自己的秘书,算是一种进步,英黎还是继续带仓鼠上班,涟漪也还是继续到公司来看这只小仓鼠。还有,他能提出去电影院这样的地方,更是一种进步。英黎想,如果自己的下属,知道这个少年,是最着名的华商世家——李氏的老幺,他的家族富可敌国,被外界称为十六少,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表情。又想到了什么,英黎拿起电话吩咐秘书。刚刚放下电话,李涟漪回来了,如刚才那般,安静的坐在桌边,看着笼子里的小仓鼠,偶尔,会伸手逗一下它。坐着的少年,优雅的坐姿,乖巧的神态,仿佛是安静的小猫。也难怪,他的家人会把他保护的那么好,怕外界伤害到他。看了看手表,英黎站了起来,“涟漪,去吃午饭吧。”少年也站了起来,等英黎走到自己身边,就伸出手来,任由对方牵着自己的手,一起出去。从停车场出来,天色已经暗下去了,霓虹灯闪烁的街灯,夜之女神正在施展魔法。李涟漪不由的感觉到害怕。人,好多,好吵。跟在英黎的身后,向电影院的大门走去。一路上,看见李涟漪的人,都向他行注目礼。这样清秀美丽,气质高贵且纯净的男孩子,太少见了。耳旁,不时能听到说话声。“哇!好漂亮!“好可爱!”“真的好漂亮!”“他是男生,还是女生?”“是男生还是女生?应该是男生吧,没有穿裙子。”如果换了是别人,听到这样的议论,可能不会介意,但是看着李涟漪害怕的模样,英黎不禁伸手,揽住他缩起的肩膀。人多的场合,涟漪会怕,他还害怕女人,卷曲的长发、艳丽的妆容、彩色的长指甲、香水味,他都怕。人们被美少年所吸引,有围拢过仔细看个究竟的架势。英黎拉开长呢大衣的衣摆,将李涟漪罩在身边。注意到英黎高大的身材,君临天下般的气质,没有人再敢靠过来。那份成熟又成功的男人所特有的魅力,足以让很多人自惭形秽而不敢靠近。英黎暗笑,自己和涟漪在一起,免不了要扮演这样的角色。坐进放映厅,有人送上饮料和零食。灯光转暗的一刻,李涟漪下意识的缩起来。“别怕,看电影是要关掉灯的。”听到英黎温柔磁性的声音,李涟漪放松了下来。发现整个放映厅,只有自己和英黎,李涟漪有些惊讶。应该有很多观众才对。看了一眼身边的英黎,见他正微笑的看着自己,李涟漪清楚了,他怕自己不能在人多的场合呆太久,所以……接过英黎递过来的热可可,喝一口,涟漪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电影开始了,啊,是自己喜欢的科幻片。李涟漪再一次感谢的看着英黎,冲他微笑。望着涟漪花一般的笑容,英黎突然觉得,为他做一切,都是值得的。眼前的人如此需要珍惜,他所带给自己的,与众不同的感受,让自己这颗曾经觉得不会再这样激烈跳动的心,又勇敢的、激烈的跳动了起来。(十二)“我想看电影。”电话里,听到恋人这样说,罗林毫不犹豫的推掉了晚上的一切安排。身边的工作人员,早已习惯罗林的这种随性。大家都知道,那个叫何夏天的花样男子,是平常里冷酷如冰山般的罗林的克星。真是一物降一物,总是温柔微笑的何夏天,把罗林吃的死死的,毫无翻身的机会。看了看手表,罗林把桌面上堆的凌乱的设计图、布料样板稍微整理了一下,就走出了办公室。在洗手间,罗林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以这一身衣服去约会,应该,无所谓吧。身为这个大都市里最有名的时装设计师,罗林平日里自己的穿着,最随性不过。永恒的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走在街头,单看这身衣服,人人都会以为自己只是个大学生。想到恋人从不肯让自己为他设计衣服,罗林忍不住叹气。驾车来到约好的电影院门口,罗林停好车,找了一处海报前站定。站在这里,小天来的时候,应该可以看的到自己吧。又看了看表,罗林摇摇头。不是小天迟到,是自己,到的太早了。凡是和小天有关的事情,都能让自己变的激动起来,仿佛回到了青涩时代。燃起一只烟,罗林无聊的打量起了周围的行人和准备入场的观众。同样的,也有人在打量罗林。最普通最没个性的衣服,罗林能把它穿出一种惊人的魅力来,吸引着别人的目光。极有个性的冷峻的脸,稍稍有点长的浏海,眼神犀利,这张脸,衬着黑发和冷峻的表情,让每一个看过他的男人女人,心里都会在瞬间产生一种冲动——想要征服他,想要占有他。罗林就是这样的男人。正在无聊的时候,突然,经过身边的女孩子,一下子跌倒了。罗林暗暗叹气,没做好准备,就别穿这样的高跟鞋。女孩子姿态不怎么雅观的摔倒在地,脸一下子红了,糗的不得了。和她同行的女伴们愣了一下,没有马上扶她起来。罗林绅士的走了过去,向女孩伸出手。英俊的陌生人,伸手相助,女孩子红着脸接受了,握住罗林的手,站了起来。罗林以专业的眼光,为几个女孩子的装扮服饰迅速的打了打分,然后问道:“你没事吧?”“没事,谢谢你,先生。”突然,罗林觉得后脖梗处一阵发寒。小天!不知何时已经来了的何夏天,正站在不远处,眼角上挑的桃花眼,盯着自己和陌生女孩握在一起的手。罗林急忙松开手,露出笑容,“小天……”何夏天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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