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丫头。”孙丽英拿出条手帕,小心翼翼地帮她擦着小脸蛋上挂着的泪花,笑道。“那就快点让你娘帮你收拾两件换洗的衣裳,别的东西都不用带,去了都城,小姑都给你买新的。”
“哎……”她答应了,跑去抓了刘云的手。“娘,快去给我收拾几件衣裳。”
“你这孩子。”刘云也有点舍不得女儿,女儿虽然不在她身边,可是城里离家里也近,想回来看看女儿,不过也就半个时辰的事,若是女儿去了都城,日后想见女儿,可就不容易了。
但她一直都是那种传统女性,以夫为天,听到自家的相公都这么说了,便也没有反对,只是牵了女儿的手去给女儿收拾衣裳去了。
众人这才一一道别,孙丽英拉着三嫂的手,悄悄地塞过去一张银票,“三嫂,日后我不在家,大嫂那边又指不上,爹娘都得靠你照顾。等我们在都城安置好,再叫三哥接你和孩子过去。”
方美瑶笑着应了,她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家里,只要跟小姑子打好关系,就能有好日子过,她可不像大嫂那么白痴,一家老小把财神爷得罪了,结果如今汉子让人家打得手脚都断了,只能瘫在炕上,吃喝拉撒都得让人伺候。
那边,苏大嫂已经指挥人把要带的箱笼全都打包到了一辆平板车上,然后过来跟孙李氏道别,顺便通知孙丽英可以上路了。
她和孙李氏说了半天的客气话,并保证有自己跟着,孙丽英肯定出不了事。
孙李氏的心情这才略微好了一点。
众人上路,分了两辆马车,这两辆马车都是两匹马拉的大马车,每一辆里能坐六个人,孙勇赶一辆,苏晓风赶一辆,徐耀祖赶一辆,便分出三个人,所以人虽然不少,却能挤开。
三辆马车很快便上了通往都城的必经之路,却见前边停着一辆奢华的马车,精致的紫檀车身,上边雕着一幅松柏鹤图。
马车前后是几匹骏马,骏马旁边皆站着身披鹤氅,腰佩刀剑的侍卫。
马路中间则负手站立一道挺拔的身影,银狐皮的一件大氅,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淡淡的荧光。
走在头一个的孙勇赶忙停下马车,然后扭身冲着车厢里边道“英子,上官公子在前边!”
“哦?”孙丽英推开车门看了过去,果然见到那家伙摆着造型站在官道的中间,不知道为什么,眼眶一下子就酸起来。
她赶忙钻出去,跳下马车,小跑着奔到他面前,仰着脸,眯着眼睛看着他,“你来送我吗?”
他却笑吟吟地冲她伸出一只手,“正好我也要回都城,咱们顺路!”
她微微一愣,这才想起来,他此行便是来参加高若雪的婚礼的,或者……她忍不住不害臊地想,或者他根本就不是为了参加高若雪的婚礼,而是为了回来见自己一面,才从边关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的。
她问过二哥,最近的边关离孙家庄,也有四千里地,那么远的路,这么冷的天,只为参加一个婚礼,不知道是什么人疯了才会跑来。
他神情自若地牵了她的手,带着她来到自己的马车旁边,抱了她上车,然后紧紧地把车厢门关上,还放下一道暗金色的织锦门帘。
车厢里暖暖的,角落里竟然放着一个竹子做的熏笼。
里边是一张宽宽的软榻,上边铺着厚厚的垫子,还堆着锦被,他扶着她在榻上挤着坐了,然后拿过被子,给她盖到腿上,体贴得让她喉咙酸酸的。
“回了都城,你是不是就要走了?”她忍不住问。
“嗯!”他点点头,身子随着马车的移动微微一晃,脸上随即闪过一抹促狭。“怎么?舍不得我?”
“你这人……”她又好气又好笑,明明很好的气氛,却被他这一句话给破坏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谁舍不得你了?”
话音未落,却已经见他的脸孔逼近,娇艳的红唇顿时被他噙在口中。
她徒劳地出一声嘤咛,在他怀中挣扎了几下,便放弃了抵抗,由着他时而粗暴,时而温柔地攫取自己口中的甜蜜。
反正从她第一次遇到他,被他强行抱上马的那一刻,她就上了他这艘贼船,身上便已经刻上了他专属的名字,再也逃脱不掉了。
一路无话,这二人,除了镇日里躲在马车里卿卿我我,还是在马车里卿卿我我。
因为路上都是雪,很难走,三天后,他们才来到都城。
依旧是住进他在二条胡同的别院,上官杰将他们安置下来,便离开了,而且没有回家,直接便带人去了边关,却给她留下四名侍卫,都是他的亲信,让孙丽英有什么事就吩咐他们去做。
上官杰这别院平常不过就是跟几个死党喝酒谈天的所在,所以很小,而且屋子里都是流行在南方的床榻,一张床上只能睡两个人,这么些人实在是有些住不开。
好在只将就了一夜,转天一早,孙丽英就忙开了,给了三哥一些银两,让他去牙行找店铺和宅子。自己则让随意带路,带着那三个手艺人来到了上官杰说的位于城外二十里处的庄子。
这是个小庄子,也没有多少地,不过就一百多亩,实在是因为都城附近没什么地可买,都城附近的地都是达官贵人们的,除非败了家,实在没饭吃了,是不会卖地的。这也是赶巧了,才买着这么一百亩地,建了个小庄子,平常种些瓜果什么的,以供家中的人吃用。而且还有暖房什么的,便是冬天也能吃到反季的蔬菜。
虽然没有多少地,不过屋子却是盖得不少,因为上官家的侍卫都是在这里训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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