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哎呀!歪了!黄仔你找打啦!这一局算你……”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同样的目瞪口呆,嘴有些像鱼嘴,这时张着,就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一样。
沈小夕见这两个混混状的小子色迷迷地盯着唐娆,皱起眉,恶狠狠地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回家看你妈去!”
唐娆莞尔,想沈小夕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鱼头和黄仔被沈小夕骂的有些火,但是看到唐娆的笑容就觉得一腔怒气全卡在了喉头,这女孩子真是挺漂亮的,而且气质高雅,当着她的面骂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沈小夕见两人没回骂也没动手,哼了一声,拉着唐娆向前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店吃东西。
鱼头看见两人进的店,看了一眼黄仔,有些担心,说:“她们去的好像是郑记,郑少爷可是出了名的色佬,那小美女不会被调戏吧?”
黄仔摇摇头:“不会吧?听那个女爆龙的口音不像是这里的,又穿的挺光鲜,郑少爷还是知道轻重的。”他虽然这么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的。他们虽然也是小混混,但是却并直伯太坏,只是不爱上学,爱玩,爱骂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会流口水吹口哨。
唐娆和沈小夕进了店里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叫了这家店里最出名的海鲜和米线,沈小夕埋头苦吃,唐娆慢条斯理地吃着,帮沈小夕剥虾壳,看的旁边桌上的一个小伙子眼睛发直,再看自已对面的女友只顾着自已吃,觉得往日里还算可爱的人真是看不下去了,瞅瞅人家那女孩,不仅漂亮还体贴,而且吃的这么优雅,好像是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
“看什么呢?!”那女孩子见男友的眼珠子一直看着唐娆,火了,拍桌子的声音招来全店食客的注目,小伙子见唐娆也看过来,脸红了,急了。
“你凶什么?!什么素质,老说在这种小店里吃不浪漫,就你这样,如果让你去西餐厅里也吃的像在小店里,只会丢人吧?”
女孩子气的站起来,指着唐娆骂道:“这妞高雅你和她一桌吃去啊!”
小伙子也生气了,说:“如果她能和我一桌,我天天请她去吃西餐!”
那女孩子一听这话气的脸都红了,猛地站起来甩了男朋友一耳光,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向唐娆泼来。
唐娆本能地一躲,却不是被泼到了,肩膀处全湿了,愣过之后也有些生气了,想自已怎么这么倒霉啊!这算不算无妄之灾,而且是那种躺着都中枪的无妄之灾!
“你干什么?”沈小夕一下子站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杯子就往那个女人身上泼,她本来就把唐娆当朋友,这几天同居下来,她在失去最亲的奶奶之后已经把唐娆当成亲人了,见有人这么欺负她,当然不能忍受。
那个女人被泼了一脸的果汁更生气了,上前就要打沈小夕,沈小夕那是在拳来腿往中过日子的女中魁首,一脚蹬上去,那个女人就蹬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撞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撞翻了,倒在了一片狼藉中,开始哭嚎。
那男人一看女朋友被打了,也有些傻眼了,忙上来扶她,叫道:“阿花,你没事吧?”
阿花拉住男朋友哭道:“明哥,你给我去打她!不,是她们!那个漂亮的也要打!”
这是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后面跟着两个壮汉,大声说:“谁还想打?先打过我后面的两个兄弟!这是郑家的家,有眼色的就没人敢在这里干架,今天倒是破了例了!真是给我这里添名气啊!”
阿明和阿花的脸色一下子全白了,他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店,不知道是在背后撑着,今天一看这势头好像不好惹啊!沈小夕一见这男人的样子,撇着嘴说:“这他们先动的手,你找他们要去!”
花半袖看了沈小夕一眼,就看着唐娆,眼睛色迷迷的,笑道:“我只看见是你踹的人,把桌子踹翻了,这帐你别想赖!”
阿花连忙在一边说:“对!让她出,她还要赔我的医药费!哎哟,我好痛啊!”
沈小夕气的想再上去踹一脚,让唐娆拉住了,她冷着脸问:“这位老板,不知道我们要赔多少钱?”
花衬衣笑道:“这郑记是我的,你就叫我郑少好了。小美人,我不要你的钱,钱我不缺,我只要你留下来陪我一天,这笔帐我们就一笔勾销,否则,你们没好果子吃的。听你们的口音不是本地的吧?如果进了派出所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出来的哩!我那里有人,就说你们偷窃不成就出手伤人,把这个小妹子的孩子打掉了,那可是人命!”
沈小夕觉得这郑少比她认识的赵老虎之流还要卑鄙无耻,看来林海市还是太地杰人灵了,连混黑社会的都比较纯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