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了发财了阿娆我们发财了”
沈小夕欢呼着,欢快地拿起一沓钱亲了一下,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吐着口水厌恶地说:“讨厌,钱虽然是好东西,可是一想到被烟囱和赵兴国那个肥猪摸过,就好讨厌”
唐娆笑起来,一张脸立刻更加明丽动人。
沈小夕看呆了一下,扑上去蹭着唐娆的脸说:“阿娆阿娆,你怎么会这么好看这么能干呢?我们以后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唐娆被蹭的有些痒,呵呵笑道:“好是好,只怕那个许志伟会不放过我。”
沈小夕一个人坐好,撇着嘴说:“不要理他,那么一根竹竿还想追我?等他能打过我再说吧没事时我倒是可以陪他练练,帮他松松骨头。”
唐娆笑而不语,她看出来了,虽然沈小夕嘴上这么说,但是对那个许少伟并不是那么讨厌,顶多是不喜欢,好像还有那么一点儿咬牙切齿的感觉。
沈小夕被唐娆看的发毛,转移话题道:“阿娆,我们不要说讨厌的人了。还是快把这些钱和金子珠宝藏起来吧否则我还真怕被人家看到,到时丢了自么办?”
唐娆看沈小夕心虚的样子,开始有点对那个许少伟好奇了。不过她也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说:“行把钱分了吧,我们一人一半。”
沈小夕摇头:“我就是陪你去,怎么能要那么多?给我一些够我上完大学就好了。”
唐娆不理她,把钱划过来一半,又把金条和珠宝分了一半,装进背包里,说:“是多是少就这么样了,不要再说了。”说完就上楼了,到了楼上房间里,她就把背包扔进了空间,她看出来了,这个空间就是个随身储物间,而且比保险箱还安全,什么重要的东西都可以往里放,方便又安全。
没过两分钟,沈小夕在门外喊:“阿娆,你的电话,是你妈妈。”
唐娆皱了皱眉,忽然想起来好像昨天在家宴时林秋菊说过要带她去季家,难道是来催了。她下了楼,接起电话,说:“妈妈,我是阿娆。”
林秋菊温柔的声音响起来:“阿娆,一会儿我让人去接你,你把你的地址给我。”
唐娆想了一下,说:“十点钟我会在云来花园门口等着。”
林秋菊说:“好,我会叫小木去接你,你要穿的漂亮一些,知道吗?今天季家的人大多数都会回来,不要让他们挑剔什么。当然,我的阿娆现在变得又漂亮又会穿衣服,想他们也挑不出来什么了。”
沈小夕站在楼梯上,看着唐娆挂了电话后皱着眉,就说:“要是不想去就不要去。”
唐娆摇摇头,笑道:“为什么不去?那里的风景挺不错的,就当去参观名人故居了。”
沈小夕哈哈笑了,名人故居?亏唐娆想的出来。
唐娆越过沈小夕,向楼上走去,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对季家,她今生都不想再跨进去一步,但是她知道,如果她不去,她今生都会有一个阴影,她必须去征服这个阴影,必须让自已真正意识到自已已经重生了,再也不会是前世的那个唐娆了,那样,她才会成为今生不一样的唐娆。
正文初到季家的意外
初到季家的意外
唐娆回到自已的房间,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
这些日子来,唐娆给自已和沈小夕都做了许多漂亮的衣服,都是在市面上没有的款式,穿出去格外的引人注目,没几天的功夫,这一条街的人都知道这里住着两个漂亮的天仙似的小姑娘,当然,没有人敢打她们的主意,因为沈小夕这些年来凶名在外,早把这方圆五里的人打怕了,连这里最为泼辣的女人和最为无赖的男人都不敢招惹她,更不敢招惹唐娆,因为有一次一个小混混趁她不在向唐娆吹口哨,结果让沈小夕看见了,把那个小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连他都认不出来了。
唐娆挑了一下,找了一件浅黄色的过膝长裙,到肘的泡袖,前襟有波浪一样的皱纹布料,配了一双白色凉鞋,挎了个白色小皮包,一身的打扮干净清爽。
沈小夕骑了自行车载着唐娆到了云来花园门前,此时刚九点四十五分,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已经等在了那里,到了跟前,从车里出来一个年轻的男子,长的端正高挑,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一脸笑容地看着唐娆,微微弯腰道:“唐小姐,夫人让我来接您,请上车吧”
唐娆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叫木森,是季家的专职司机,季家人都叫他小木,他接送过林秋菊几次,也见过唐娆。
唐娆和沈小夕挥了挥手,上了车。
车子缓缓地开起来,越开越快,但是一直保持着非常平稳的状态。小木时不时地从镜子中观看一下唐娆,这个女孩子和他记忆中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次婚礼时她出现了,他就惊为天人,但是那天他离的很远,并没有看的太清,如今近看了,真的是挑不出一丝瑕疵,那张小巧柔和的脸雪白的几乎透明,在被挡光玻璃遮住了阳光的车里也显得莹光烁烁,那在黑亮的长发间闪耀的金色莲花式的耳坠倒没那么显眼了。
唐娆知道小木在看她,也没在意,只是低垂着纤长的眼睫毛沉思,像是有两只黑色的蝴蝶在一朵白色的牡丹花上安栖跃动。
二十分钟后,车子离开了市区,开上了盘山路。
盘山路,顾名思义,是盘绕着一座山,那座山叫蓝松山,周边依次坐落着许多别墅洋楼。这里地价高昂,风景独特,而这风景中最美的地方在山顶,那里有几座别墅能望见蔚蓝色的大海,所以更是被卖出了天价。